文轩|狼王和他的漂亮哥哥
哥哥这么漂亮,能不能只属于我一个人?
刘耀文是捡来的,从狼口之下。
猎户宋大志云游山野,茹毛饮血,带着七岁的儿子宋亚轩四处流浪。宋亚轩的母亲死于狼口,所以宋大志特别厌恶狼,对刘耀文也格外好,他想着因为狼而失去父母的孩子,实在可怜。
在宋大志的耳濡目染下,宋亚轩也是心疼欢喜这个弟弟不行,总念叨着他的冷暖。
刘耀文很乖,白天能帮着编草鞋,晚上给宋亚轩暖被窝。宋大志惊讶得很,五岁的孩子竟能如此聪慧,实在捡到宝了。
再后来,宋大志厌倦了漂泊的日子,于是选了处荒地开垦成田,养点羊群,平淡度日。宋亚轩其实是不太开心的,定居了,宋大志便花钱让他去念书。
野孩子嘛,经常脏兮兮的,被班上的同学欺负,每次回家,宋亚轩原本就打上布丁的衣服又添伤些口子,挂在身上跟条条烂布一样,只能勉强遮住身体。
宋亚轩虽为哥哥,但其实衣服都是刘耀文缝的,宋大志那种糙人哪里会这些,顶多卖些力气。宋亚轩总是哭,跟刘耀文说,他不喜欢这里,想要去森林里。
森林的模样,刘耀文最有发言权,他在那里待了整整十年,算起来,宋亚轩应该叫他哥哥,只不过因为瘦小的缘故,宋大志错把他当成五岁。
“那我们回去?好不好?”刘耀文欣喜道,他不喜欢这里,但是喜欢这个漂亮的人类男孩,在刘耀文的潜意识里,他是一只狼。
老狼王对他其实很好,倒是宋大志,并没有很好,他曾看见宋大志对宋亚轩充满不洁的眼神,用捕猎者的表达,就是要标记的意思。
宋大志总对宋亚轩说,你要快快长大,长大啊。
长大做什么?刘耀文知道,狼王有捕捉到刚刚诞生的羚羊,也是百般呵护,养养大,养肥了再吃。那么这个宋大志呢?是要把宋亚轩养大了再吃吗?
刘耀文对宋亚轩说的回去,是回大森林。流浪吗?离开家?宋亚轩摇摇头,“不可以离开爹爹,亚轩不可以抛弃爹爹!阿文也不走好不好?”
刘耀文垂下头,“可是他们欺负你。”作为狼,自然看不得自己的所有物被欺负,“亚轩,我送你去上学。”
宋大志没有钱供养两个孩子上学,于是只让宋亚轩去了私塾,让刘耀文编草鞋卖钱,而他自己,磨刀霍霍向猪羊赚点宰割的钱,久了,还染上了赌。
西二条街的赌坊一定能找到失踪的宋大志,一抓一个准。
每天晚上做完老师留的课业,宋亚轩就拉着刘耀文去找爹,每次找到酩酊大醉的宋大志还得替他承受催债的威胁。
刘耀文说:“别管他了!轩儿,他不是什么好东西!”
宋亚轩叹了口气,“他好歹是我们爹爹。”
刘耀文不再多说什么,他更心疼宋亚轩,这个善良的人类男孩,懂事纯良,让他割舍这些,根本不可能,可是自己,该回家了。
宋大志是被两人抬着回家的,醉眼朦胧的望着宋亚轩,白花花的肌肤让他喉咙发干,咬上宋亚轩身体的一瞬间如久旱逢甘霖。
“啊!爹爹!你弄疼我了!”宋亚轩被吓了一跳,他不明白宋大志的意思,但是刘耀文懂。
刘耀文看过太多雌雄野狼的交配了,宋大志的这种模样,是在发……情。
“该死!”刘耀文把宋大志撞开。“小兔崽子,敢弄你老子?明天就把你卖了!”宋大志粗话连连,举起拳头向刘耀文挥去。
“别!”宋亚轩扑过去挡,却被一只手悬空提起扔到床上。“养了这么久也不知道报答老子?居然去帮一个外人?”宋大志呲目欲裂。
三个人扭打在一起,撞翻了一个木匣子,里面的楔子落到地上,刘耀文不太认识这些字,但宋亚轩认识。
上面是把宋亚轩卖给皮肉生意的交易楔子以及把刘耀文卖给钱庄的身楔,该死!宋亚轩颤抖着看着两张薄薄的纸,话都说不出来。
“刘耀文,刘耀文!”宋亚轩哭着喊他的名字,已经没有可以再呼喊的人了,他只剩下刘耀文了。
“我在,亚轩,我一直在。”刘耀文拍着宋亚轩的背,“跟我走吧,我们回森林。”
未经允许,擅自带宋亚轩离开,月亮看着刘耀文连夜飞奔在灌木里,如风般矫捷的身影,然后慢慢化身成体格健硕的成年男子体型。
刘耀文不是狼,不是人,是让月亮都卑躬屈膝的狼人,吃肉,吃人。
哭累了的宋亚轩睡得很沉,等到脸上传来水珠滚落的冰凉,才悠悠转醒。
刘耀文的脸无限放大,奇怪的是,脑袋上还有俩狼耳朵,黑得发亮,微微扇动,“醒了?”刘耀文显得很开心,“欢迎来到你的新家!”
只见周围一圈都围满了狼,大大小小的脑袋凑过来,直接把宋亚轩又吓晕过去。
“你们那么热情干什么!”刘耀文把他们向外赶了一圈,把宋亚轩抱在怀里,轻轻推推,“亚轩儿,亚轩儿!”
良久,宋亚轩再次睁开眼睛,懵了半晌,“你家?”打量这一圈子的狼,“这些是你叔叔哥哥表弟表嫂?”
刘耀文噗嗤笑出来,要这么理解,也行。
“哇哦!我喜欢!刘耀文儿!那我是你什么?”宋亚轩偏着脑袋问,他没有尾巴也没有耳朵,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我配偶呀!谁敢不认你?”刘耀文扶他站起来。
“我也想要狼耳朵和狼尾巴……”宋亚轩委屈的说。
“你们,每只狼交一撮毛给我!”刘耀文对那些狼命令着。
“诶,这是我们首领的配偶,那就是……王妃咯?”“王妃好漂亮啊!就算没有毛也好漂亮!”“怎么办我好想被他抚摸哦!那我肯定三天不洗澡!”一些小狼在念念碎,大一些的狼忍痛都交上了尾巴上最光泽的毛。
不一会儿,就有一打蓬松的狼毛了,刘耀文用这些松散的狼毛手织了一件狼毛披风送给宋亚轩。
“给,聘礼!”刘耀文给宋亚轩穿上的那一刻,所有狼都匍匐低头,就连那些打闹的小狼崽也是。
他们都毕恭毕敬,没有一狼反驳。
其实呀,刘耀文一直有传消息回来,老狼王病了,把狼王之位传给了刘耀文。
而且继承的要求就是,需要有一位王妃。
宋亚轩也不害羞,他喜欢森林,喜欢大自然的一切,真实,惬意,重要的是,有刘耀文。
在森林里住下之后,刘耀文和大狼外出捕猎,宋亚轩就在家里看护好小狼崽,虽然有几只聪明的小狼崽觉得宋亚轩笨笨的,连撕咬猎物都不会,但是宋亚轩烤得肉是真的香呀!
也不知道宋亚轩从哪里弄来了这么多烧烤用的调味料,实在让小狼们都佩服得五体投地。偶尔遇到生病的小狼吃不得硬食,他就去河溪抓鱼给他们熬鱼汤喝。
当然,宋亚轩会给刘耀文留最鲜美的那一碗。
爱人留家作羹汤,刘耀文则去征战,总之归结为去把宋大志那家伙教训一顿,弄残了丢到荒郊野岭,死了也不足惜!谁让他敢觊觎轩轩?
话说刘耀文比宋亚轩大,但每每鱼水/之欢之时,刘耀文总叫宋亚轩哥哥,叫得越软身体就越用力,而且每次都用狼型,毕竟狼型的时候,宝贝比较大。
小狼崽1号:我们会有弟弟吗?
小狼崽2号:其实,我想要妹妹……
小狼崽3号:笨啊!我们是一窝一窝出来的,当然是弟弟妹妹都有!
众小狼:哦~
宋亚轩:???今晚的鱼头汤都没得喝!
END.